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专场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9-04-10 10:00:00   【字体:

发布会现场

必威体育app官网:新闻办公室于4月10日上午,在海埂会堂二楼A201-A202会议室召开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专场发布会。云南省公安厅就相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必威体育app官网: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田虎青主持新闻发布会

必威体育app官网: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田虎青: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专场发布会。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公安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精心谋划,高位推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多来,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势力团伙、抓获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天的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他们是: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扫黑办主任胡祖俊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李华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杨劲松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毅同志;

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陈智勇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新闻单位和云南省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以及云南省公安厅扫黑办相关负责同志。欢迎大家光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请胡祖俊副厅长发布新闻,二是请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扫黑办主任胡祖俊同志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扫黑办主任 胡祖俊发布新闻

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扫黑办主任 胡祖俊:

新闻界的朋友们:

感谢大家来参加云南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把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个通报!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采取“八抓八坚持”工作措施,即:“坚持高位推动,狠抓组织领导;坚持深度摸排,狠抓线索核查;坚持依法办案,狠抓专案攻坚;坚持除恶务尽,狠抓破网打伞;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督导检查;坚持延伸打击,狠抓综合整治;坚持机制引领,狠抓规范办案;坚持依靠群众,狠抓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去年,全省刑事警情接报数同比下降22.9%,刑事立案和命案总数同比分别下降12.2%和8.6%。通过1年来的打击整治,带动和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进一步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2.67%,上升5.5个百分点。

第一,始终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中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全省公安机关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立了由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线索,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指挥、亲自推动,自去年11月份以来,省公安厅党委每次党委会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和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带领全省公安机关尤其是“一把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对党忠诚的标尺、作为跨越发展的契机、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抓手、作为提升打防管控能力的支撑、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平台。

第二,始终以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全省公安机关根据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结合云南实际,确立了17个方面摸排重点,紧盯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和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坚持做到“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实现全省129个县(市、区)线索和战果全覆盖。根据线索寻线深挖,我们查处打击了一批黑恶团伙,立案侦办了一批刑事案件,查处了一批治安违法案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了一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

第三,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全省公安机关在侦办黑恶案件中,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严把案件办理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狠抓调查取证和定性定罪,确保将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我们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坚决落实重大案件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专案组长制度,落实“一把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打掉了一批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侵蚀基层政权、非法暴力讨债、跨境绑架拘禁和“黄赌毒”“套路贷”黑恶团伙。截至目前,我们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428个,其中涉黑团伙79个、涉恶团伙349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587人,查封、扣押、冻结资产5.05亿余元。

第四,始终坚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原则,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同步推进,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要求,做到“三个不放过”,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去年年中,我们组织开展了深挖“保护伞”专项督导,对全省公安机关在侦在办黑恶案件开展全面督导;去年9月,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同志与16个州市公安局长签订深挖彻查“保护伞”责任状,逐一向各州市公安局交办了涉嫌“保护伞”线索,同时派出督导组进驻部分州市公安机关,对3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及其他重大黑恶案件进行逐一梳理、评析和倒查,深挖彻查案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查处打击了一批涉案公职人员。

第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部署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地措施落实。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采取集中督查、分片督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群众呼声,坚持“问题不发现是渎职、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是失职”,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真督实导。去年6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百人大督察”,及时发现和整改了一批问题;去年12月,组织开展第二轮“百人大督察”,组建16个督导组并在专项斗争期间“一包三年”,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中央明确的6个大方面,聚焦10类重点内容,注重政治督导、责任督导、实效督导、清正督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措施落实。

第六,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加大延伸打击力度。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先治边,治国必治边”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结合云南实际,加大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打击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缉枪治爆、打击走私成品油违法犯罪、旅游市场整治等多项综合治理行动有机结合,与边境地区重点整治和打击中缅边境绑架拘禁中国公民违法犯罪活动有机结合,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旅”等违法犯罪,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打、防、管、控、建、治”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有力维护了边境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得到了公安部和云南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第七,始终加强机制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化、规范化。全省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公安机关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指引》,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效为导向,坚持“不人为拔高、不人为降格”,推进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我们制定出台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案件侦办、信息报送、台账管理、督办案件等一整套工作制度,稳步推进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保障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效、顺利开展。同时,我们采取编印专刊、专家指导、专项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全面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做法,为基层依法精准办案提供参考,努力解决全省专项斗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第八,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舆论氛围。我们充分依靠在座的各位及广大新闻媒体朋友,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滚动宣传《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云南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举报奖励办法》等内容,同时,我们还强化宣传发动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部分州市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宣传,全省公安机关张贴通告380余万张,开展各类广场集中宣传4200多场次,贴近群众开展宣传,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比如,我们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全省156个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收到了来自群众举报的大量线索。请在座的各位媒体记者朋友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云南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共同努力打好打赢这场硬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

我就通报以上内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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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虎青:

感谢胡祖俊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社记者:

云南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效很明显,请问胡副厅长,您对这份成绩单怎么看,是大获全胜还是只是开端?接下来公安机关将采取怎样的措施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胡祖俊:

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攻坚克难,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达到了“一年打击遏制”的要求,为“深挖根治、长效长治”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份成绩单仅仅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对此不能估价太高。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对黑恶势力保持强大攻势。我们将加强对新型黑恶犯罪调查研究,进一步强化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同时,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将打击黑恶犯罪与社会治安乱点整治、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整体推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专项斗争取得最终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云南信息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信息报记者:

云南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哪些特点?

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杨劲松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 杨劲松:

中央部署专项斗争顺应了民心民意,得到了我省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持,截至目前,我省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近5000条,并从中核查深挖出了一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在此我向广大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供必威体育app官网更有价值的线索。

我省因地处全国西南边陲,与多国接壤,区位特殊,跨境走私贩卖毒品问题较为突出,并且与黑恶犯罪存在相互交织情况。针对这一特殊情况,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有机将专项斗争与禁毒人民战争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成功打掉了一批跨境贩毒黑恶团伙。同时,我们树牢“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全国扫黑除恶专项组,主动与内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攻坚,积极与邻国开展警务协作,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境外在逃人员。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我们都知道一些重点场所、特种行业往往是滋生、滋养黑恶势力的主要领域,请问针对这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难点,公安机关在打击黑恶势力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云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李华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李华: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治安部门主动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融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利用开展枪爆、黄赌、走私、食药环旅等违法犯罪打击工作为契机,积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常态化滚动摸排,坚决打击治安领域的黑恶犯罪。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治安部门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431条,排查涉黑涉恶高危人员148人,共检查娱乐服务场所12.8万家次,停业整顿1986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698家,治安罚款1532家。充分发挥“审查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共排查村“两委”成员4245人,查出曾受过刑事处罚900人,存在涉黑涉恶问题66人,村霸问题6人,严防黑恶分子“渗入”基层政权。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校霸”“街霸”“村霸”“校园贷”“套路贷”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共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2.1万处,及时制止查处案事件苗头200余起。坚决斩断黄赌违法犯罪“人员链”“资金链”“技术链”和“利益链”,全省共查处涉黄案件9864起,查处涉赌案件10823起,侦办境外开设赌场、组织出境赌博案351件,打掉涉案团伙13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66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扫黑除恶工作指示上来,在“深挖根治”中,纵深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严管重治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社会治安乱点隐患,针对性开展治安乱点集中统一整治行动,严打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有黑恶势力苗头的违法犯罪个案,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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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时报记者现场提问

都市时报记者: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两高两部下发了指导意见,请问基层公安机关怎样准确把握对黑恶势力的界定,比如,有些作恶但不构成犯罪的怎样处理?

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陈智勇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 陈智勇:

谢谢提问,我分两部分来回答。

第一、两高两部下发了指导意见后,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同志指示要求,组织全省业务骨干,严格依据法律政策,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一是编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引》和《云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格依法办理黑恶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二是多次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法律适用培训;三是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辅警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通过以上工作措施,为全省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准确把握对黑恶势力的界定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第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始终坚持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案件质量,确保办成铁案,确保案件经得住历史的检验。对于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等四个基本特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涉及相关具体罪名依法严厉打击;对于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组织,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充分运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不能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恶势力团伙,对其相关犯罪行为,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对于不构成涉黑涉恶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

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毅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 李毅: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的打击重点中,无论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还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以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等打击重点中,都不同程度涉及经济领域。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是涉黑涉恶组织违法犯罪的主要目的,摧毁其经济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面。因此,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重点工作主要是配合侦查、深挖案源、资金查控和协同打击等四个方面,尤其是在协同作战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力协同相关警种,清查涉案资产,深挖犯罪利益链,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决不给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任何机会。

田虎青: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如有进一步采访需求,请和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联系。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宣传好、报道好云南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深入采访报道我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的成效和特色亮点,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为我们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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