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文件
索引号
53000004514/202100108
文号
省委文件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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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1-10-16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档案工作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有效,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及党内主题教育、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构改革等中心工作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资政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档案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颁布施行《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发布实施27件业务规范,制度保障更加完善;档案执法和监督制度化运行,普法宣传创新开展,社会档案意识不断增强。

档案业务建设更加规范,省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取得良好成绩,50个州、市、区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6745个单位规范化管理认定以及涉改单位档案处置工作顺利完成,80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通过验收,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得到持续巩固和加强。

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多样,依法接收和征集工作卓有成效,馆藏档案总量较“十二五”末增长58%。

档案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1组档案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全省综合档案馆共接待利用101.7万人次,完成国家重点档案专题开发36项,开发文化产品50余种,举办一批展览,接待参观44.3万人次,档案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档案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2个综合档案馆建成高水平数字档案馆,馆藏数字档案总量达4.6亿页,93个综合档案馆实现重要档案集中统一备份。

档案安全管理科学有效,建成省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备份库,新建41个县级档案馆,建成3个州(市)级、65个县级档案馆新馆,建成西南地区唯一一家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健全安全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安全管控,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

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培训人员17万余人次,选派干部到中央党校、浦东干部学院学习,参加国家档案局轮训,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素质培养不断加强。省档案馆成功创建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3名同志获评首届全国档案专家,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10项课题获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

(二)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档案作为重要信息资源和独特历史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将更加显现,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提高档案治理效能、贯彻新修订档案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档案信息和档案文化需求,应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带来的深刻变革,都迫切要求创新档案工作的理念、模式、方法,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全省档案工作存在制约高质量发展的观念障碍、制度缺陷、技术瓶颈和人才短板,机构改革后档案工作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地区及行业间发展不平衡,安全管护条件和现代化管理手段落后,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面对这些机遇与挑战,需要增强信心,开拓创新,全力开创我省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依法治档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聚焦进一步提高档案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着力构建具有云南特点的现代档案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档案工作姓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牢档案工作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推进档案资源共建共治共享,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服务的需求。

——坚持系统观念。树立系统思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档案工作整体质量。

——坚持依法治档。增强法治思维,完善档案法治体系,优化档案管理机制,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坚持创新发展。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档案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转变发展方式,融合运用新技术,创新管理,扩大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形成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档案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持续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档案法治体系,全面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能力。

——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突破。持续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制度更加完备,档案总量大幅提升、覆盖面更加广泛、结构更加优化。

——档案利用服务达到新水平。持续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查询利用更加便捷、文化产品更加丰富、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公共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更加凸显。

——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持续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保障技术能力不断增强,档案管理更加科学精细,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档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持续推进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加快档案数字化,规范电子档案管理,推动档案信息共享,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初步实现。

——档案科技创新取得新进步。持续推进档案理论创新和科研攻关,加速科研成果应用转化,科技力量对档案工作的引领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持续推进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激励和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健全,档案人员政治素质和作风更加过硬,业务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全省档案治理效能、档案资源总量、档案利用服务水平进入全国一流行列,档案信息化、档案基础设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云南特点的现代档案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1.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健全党委领导、党办(档案局)负责、局馆协同、各方齐抓共治的档案工作格局。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能力,加强基层档案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区域协同、行业协同,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党委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为云南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以及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重塑云南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中心工作提供档案服务。强化对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边疆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档案的监督管理,依法明确机构变动、撤销、合并以及产权变动时档案的归属和流向。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电子政务工程等项目档案的事前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创新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档案的有效监管方式。探索推行“村档乡(镇)代管”模式,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乡(镇)档案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基层社会治理。

3.完善档案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推进与新修订档案法配套的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做好《云南省档案条例》修订及电子档案管理、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积极参与国家档案工作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地方档案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档案信息化建设、资源建设、风险防控、社会化服务等工作重点,突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适时制定或修订档案业务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鼓励学术团体、行业组织及市场主体参与或开展档案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4.强化档案执法普健全档案法律法规实施有效机制,依法落实档案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完善档案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档案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档案执法监督,加大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违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推动形成职责明确、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档案执法体系。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定期对所辖地区及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实施全省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档案法治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5.全面履行档案管理法定职责。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推行档案行业标准规范,引导规范社会各方面、各行业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履行档案管理法定责任。完善档案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专业档案管理机制,强化各类专业文件材料、电子数据归档监督指导。探索实施机关、企事业及其下属单位、机构,部门档案馆、企业档案馆分层次监督指导,促进行业之间、单位之间互助互联,提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档案业务指导。继续实施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定复查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制度,开展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推行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指导制度,探索实施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逐步建立档案数字治理新模式,推进档案业务在线监督指导,提升档案治理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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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全面记录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6.增加档案资源总量。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滇公务活动及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等档案资料的专项收集,为云南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成就留下完整真实的档案记录。开展红色档案资源调查,加大红色档案的收集力度,为更好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夯实资源基础。完成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专项接收工作。着力全方位收集反映云南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边疆治理、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的档案材料,把云南“三个定位”建设的历史记录好、留存好。加大对反映本地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民族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特色支柱产业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开展国有档案资源普查,基本摸清国有档案资源家底。鼓励采集口述材料、新媒体信息。鼓励、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捐赠、寄存档案或交换档案复制件等方式,进一步丰富综合档案馆馆藏。推动档案馆与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等互联共建,促进资源共享。到2025年,全省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较“十三五”末翻一番。

7.健全资源建设制度。贯彻落实档案资源建设法规规章,推动全面建立健全档案特别是电子档案的移交接收制度。适时调整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完成机关、省属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审定或审核备案。有序推进村级、城市社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制定。推动各单位建立电子公文归档制度。推行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规范建档工作,提高归档文件质量。

8.弥补资源短板弱项。探索创新专业档案接收进馆模式,采取寄存、代管、共建等形式,重点推动重要职能部门所形成和管理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与民生关联度高的专业档案的依法接收。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照片、录音录像、公务礼品、实物、业务数据、公务电子邮件等材料的归档制度,实现各类材料齐全归档。鼓励开展网页信息、社交媒体、新闻报道等新媒体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推动建立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专项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档案工作机制,健全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档案管理机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和档案接收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归档制度,巩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规范建档成果,促进企业和项目档案规范管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治理、社区服务、村务公开、自治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为重点,推动村(社区)建档工作。推进“增量电子化”,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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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档案开放共享,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建设

9.加大档案开发力度。围绕云南发展和中心工作,挖掘档案信息,提供针对性强、佐证价值高的信息参考、历史依据和智慧经验。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庆祝纪念活动,通过展览陈列、档案公布、编研出版、专题片微视频制作、专题讲座、新媒体传播等方式,建设“四史”教育专题档案资料库,打造一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四史”教育的档案文化精品,充分发挥档案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围绕云南自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产业、地方方言等,继续打造具有云南边疆民族特色的档案文化产品,讲好“云南故事”,传播“云南声音”。继续争取承接国家专项任务,开发档案编研精品。

10.创新档案开发方式。积极推动档案开发成果由单一成果类型向多层次、多形式、多系列成果转型,让档案资源得到充分共享利用。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建立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成果的宣传推广平台,扩大档案开发利用影响力。鼓励综合档案馆开展馆藏资源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开发,共享开发成果。适时开展档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让档案“亮起来”、“活起来”。探索编研成果由传统的纸质出版向全媒体复合出版转型,提高传播能力。引导将开发成果引入工作决策、学术研究之中,提高档案工作影响力。优化档案网站建设,完善互动功能,增强与访问者之间的交互性,提升访问者的参与感。

11.提升档案查询利用质量。建立机关档案开放审核建议机制和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与开放审核有关制度,细化解密和开放鉴定业务规范,加大档案开放力度,推进档案开放鉴定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依托全省馆藏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启动全省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推动综合档案馆逐步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等工作,建设一批档案专题数据库,更好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建设区域性、全省性的综合档案馆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并对接全国查询利用服务平台,逐步推行档案特别是民生档案的跨地区查询和跨馆际出证,逐步实现覆盖全州(市)乃至全省的一站式网络查档服务。借助数字档案馆管理系统,实现高效快捷的线上线下查询,按照“放管服”要求,规范查阅审批程序,简化查阅手续,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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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安全能力建设,筑牢档案安全防线

12.加快设施设备建设。启动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力争将新馆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档案馆。推动建筑面积和功能未达到国家标准及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馆实施新馆建设或改扩建。推动已完成新馆建设的档案馆配齐配全档案装具等必要的保管保护设备。推动存在安全隐患或不达标的机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档案馆(室)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实施改造或搬迁,同时配备和更新必要的保管设备,改善档案保管基础条件,确保档案安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发区)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建设符合安全保管规范的档案馆库。鼓励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档案馆库,面向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档案保管、寄存服务。推动村(社区)设立符合安全保管需要的档案保管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

13.实施安全风险管控。落实《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完成档案馆(室)风险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内控制度,健全风险隐患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确保档案安全。科学管理、运营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有序开展具有区域性特点的普适性档案保护技术研究,研究探索运用数字技术开展档案抢救的方法,发挥其在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应用、档案保护修复人才培养储备方面的引领辐射作用。持续开展“云南记忆名录”评选,对列入《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和《云南记忆名录》的馆藏珍贵档案及其他重要档案开展预防性保护。

14.保障档案数据安全。统筹推进档案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相关软硬件建设,健全档案网络、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数字资源安全保密防护体系,保障系统可管可控和数据安全可靠。全面建立健全数字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档案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严防电磁泄漏、非法访问、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隐患。建立数字档案资源长期保存机制,完善档案安全存储备份体系,继续实施省集中统一备份重要档案数据和档案馆馆际间互为备份,确保档案数据在长期保存过程中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全面制定完善数据管理应急预案,完善灾难恢复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对数字化加工和电子档案接收等场所和过程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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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先数字档案建设,推动档案工作转型升级

15.完善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推动档案事业融入“数字云南”建设,在全省相关政策和重大举措中强化电子档案管理要求,实现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数据归口各级各类档案馆集中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全面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加大档案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推进档案馆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档案信息化能力。加强专用局域网络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满足提升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及备份工作水平需求。

16.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加快推进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健全数字档案成果移交与接收制度。鼓励开展录音录像等其他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到2025年,全省综合档案馆馆藏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以上,全部完成馆藏国家重点档案数字化,力争州(市)级以上综合档案馆馆藏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率达到100%。

17.规范增量电子档案管理。围绕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城市建设,加强对数字档案资源的规划管理,依托机关政务云电子公文管理系统,推进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全流程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机关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管理、依法移交。强化各领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协同有关主管部门着力推进在政务服务、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业务流程中嵌入电子文件归档要求,在业务系统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电子文件归档功能,保障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广泛开展,切实推动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单套制归档。推动开展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实施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四性”检测,促进电子档案应收尽收,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到2025年,省、州(市)综合档案馆和力争80%以上的县级综合档案馆具备电子档案接收能力。

18.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建设和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并力争实现全省各综合档案馆档案信息系统的对接兼容、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县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及州(市)级以上综合档案馆档案核心资源库、重要档案专题库建设。依托数字档案馆平台,运用网络技术,整合各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及档案全文数据,有序推进区域性、全省性的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建设。探索打造与当地信息化发展及电子政务建设相适应的智慧档案馆,鼓励已建成的数字档案馆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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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规划组织实施领导责任,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加强规划衔接协调

要注重统筹落实国家和省的规划,重视与国家档案专项规划以及电子政务、数字城市等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的协调,强化规划对年度计划执行和重大工作安排的统筹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聚焦档案基础设施,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及信息化、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电子政务等建设范畴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将档案工作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新馆建设、档案信息化、档案安全设施设备、抢救与保护等专项工作的资金支持,为规划期内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支撑和保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经费,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

(四)打造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锤炼档案人才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提高档案人才队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能力。开展对基层档案部门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探索建立新任档案局长(馆长)培训机制。继续加强档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档案教育网络培训,提高档案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和普惠面。建立全省档案专家库。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鼓励与教育、文化、科研等部门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讲座讲学,积极组织档案科研课题申报和研究,继续开展全省档案科研课题立项研究,促进人才培养。积极参与国际档案交流合作,扩大云南档案工作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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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档案宣传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动形成全省互动联通的宣传网络,融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普及档案知识、展示档案内涵,扩大档案工作的传播度、影响力、受众面,提高社会档案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档案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六)完善规划监督检查

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和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规划中涉及约束性的指标具有强制性,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负责人、具体责任人以及进度要求,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推动规划有序高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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