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18-12-14 11:29:00   【字体:
 

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14日下午,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了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由省法院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与网络宣传管理处处长赖勇主持新闻发布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与网络宣传管理处处长 赖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天,我们举行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就是向大家介绍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通报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信息,向全社会表明云南省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决心和力度。

今天即将作新闻发布的领导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同志;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红斌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以及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三项议程,一是请李雪松副院长发布新闻;二是请李红斌庭长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信息;三是记者提问。

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同志发布新闻。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发布新闻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李雪松: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各位媒体朋友莅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主办,按照要求,云南高院作为新闻发布主体部门进行工作发布。

今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彰显了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怀和对执政根基的长远考量。云南省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人民法院的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今年以来,为坚决贯彻好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云南省各级法院切实贯彻依法严惩方针,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集中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今天上午,云南全省法院集中宣判了25件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在当地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分别是周权等20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涉黑案件2件,马开相等9人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涉恶案件23件。

一、依法高质、高效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定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迅速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据统计,今年1月至12月,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3件152人,涉恶案件134件1118人,审结涉黑案件5件,涉恶案件57件,判决人数566人。其中,财产刑金额1519.9余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人,判处重刑人数147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2件22人,涉恶案件15件213人,审结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10件,判决人数172人;受理涉“保护伞”案件2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往往被告人人数众多、牵涉面广、影响重大,因此,倍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全省各级法院严把案件审理关口,统一案件的法律标准、政策标准和证据标准,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确保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依法处理都能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审判实践中,切实注重并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切实注重并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留有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注重程序公正、注重人权保障,有效维护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质效普遍得到了地方党委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二、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准确适用刑罚,依法从严打击

全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组织精干力量组建审判专业团队,坚持依法快审、快结,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的界限和裁量尺度,聚焦重大复杂案件和“保护伞”案件,严格防止涉黑涉恶案件“降格”处理或人为“拔高”的情况发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将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全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涉黑恶案件。如,2018年11月29日至3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周权等二十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组织针对昆明市官渡区新螺蛳湾等地的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大肆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侵犯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新闻记者及部分群众约10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12月4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徐昌健等十八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一案,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人及省内多家媒体到庭旁听,一审庭审结束后,当地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三、加强审判指导和培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整体协调平衡推进

云南高院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通过分级、分类培训等方式,全力提升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专项斗争的能力,确保全省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向一致,尺度统一。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归口管理、专业审判”。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培训指导,举办了两期“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培训班”,就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刑事证据审查判断问题开展集中培训,实现了扫黑除恶业务培训全覆盖。确保全省法院推进专项斗争的整体性、统一性、平衡性。不会出现不同州市、不同地区执法标准不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不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全省各级法院积极通过公开开庭、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宣判等多种形式,搞好“以案释法”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是让大众近距离地感受我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取得的成效,感受我们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法律权威,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变成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进一步筑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基础。通过扫黑除恶知识宣传,让人民群众准确、清楚地知晓什么是黑恶势力,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2018年,全省各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各级法院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切实加强审判力量配备,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发展转换阶段,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回望过去,面向未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新特征,改进工作举措,科学统筹力量,准确把握工作节奏,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阶段,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明年阶段性目标要求,研判形势、研究问题,思考对策、创新实践,把握好“时度效”,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小康社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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